三、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 根据土地性质、用途、面积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每亩土地的补偿金额,具体标准如下:
(1)一类水田:每亩补偿人民币XX元;
(2)二类水田:每亩补偿人民币XX元;
(3)其他农用地:每亩补偿人民币XX元。
2. 房屋补偿
(1)农民住房:根据房屋性质、结构、面积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具体标准如下: ① 低层住宅
(砖瓦结构):每平方米补偿人民币XX元; ② 中层住宅
(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补偿人民币XX元; ③ 高层住宅
(钢筋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补偿人民币XX元;
(2)农民收入:根据农民家庭收入情况,结合当地平均水平,综合评估后确定每户农民收入补偿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① 低收入家庭:每户农民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且家庭成员主要依靠农业生产收入的家庭,每户补偿人民币XX元; ② 中等收入家庭:每户农民家庭年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至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之间,且家庭成员主要依靠农业生产收入的家庭,每户补偿人民币XX元; ③ 高收入家庭:每户农民家庭年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且家庭成员主要依靠非农业生产收入的家庭,每户补偿人民币XX元。
四、安置方案
1.农民住房安置
(1)货币补偿:XX农户按照房屋补偿标准,可获得人民币XX元的住房货币补偿。
(2)实物补偿:为保证被拆迁农户的基本生活,给予每户农户人民币XX元的过渡性安置费,用于购买过渡性安置房。
2. 农民收入补偿
(1)发放对象:符合农民收入补偿标准的农户家庭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老年农民、残疾农民等。
(2)补偿标准:根据每户农民家庭年收入情况,结合当地平均水平,综合评估后确定每户农民收入补偿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① 低收入家庭:每户补偿人民币XX元; ② 中等收入家庭:每户补偿人民币XX元; ③ 高收入家庭:每户补偿人民币XX元。 五、其他事项
1.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由XX村委会负责协调,确保补偿款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农户。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拆迁工作完成之日止。
3. 在拆迁过程中,如有农户提出异议,可由XX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4. 本方案由XX村委会负责解释。